一、簡章如附件。
二、甄選科目及錄取名額:
視覺藝術科(增置專長代理教師計畫缺):正取1名,備取2名。
聘期自110年8月20日起至111年7月15日或代理原因消滅止。
三、報名日期及地點:
(一)日期:
第一招報名時間:110年7月8日(星期四)下午2時至5時止
第二招報名時間:110年7月12日(星期一)下午2時至5時止 (若已公告錄取名單,本次甄選即停止)
第三招報名時間:110年7月13日(星期二)下午2時至5時止(若已公告錄取名單,本次甄選即停止)
(二)地點:澎湖縣立將澳國民中學教導處(地址:澎湖縣望安鄉將軍村12-7號)
聯絡電話:06-9902079
詳見附檔通知單。
澎湖縣立將澳國民中學緊急傷病處理原則
壹、依據:本原則依學校衛生法第十五條第二項規定之。
貳、目的:妥善照顧學生病痛或送醫治療,減低學生不適,避免不良事件發生。
參、要點:
一、學生在校內因病或意外受傷情況輕微時,任課老師應先與關懷及簡單處理,並請班長通知導師。
二、學生患病或意外受傷情況嚴重須就醫時,相關人員及實施步驟如下:
通知訓導組→通知家長→聯絡將軍衛生室與海巡隊→報告校長→上報教育局
肆、處理師長禁止給予患病學生任何內服藥;但得視病情需要給予初步急救。
伍、本校教職員工於處理學生傷病期間,得核給公假。
陸、聯絡緊急協助單位電話
一、將軍衛生所9902103
二、海巡隊 9902376
柒、本準則自發布日施行。
感謝全家便利商店澎湖望安店捐助本校禮券5000元,嘉惠學子,謹表謝忱。
感謝各界捐助
日期 |
捐助人 |
品項 |
備註 |
110/04/07 |
俞天安、董萬華、呂福全、葉世仁、陳明良顧問 |
現金3000元 |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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110/04/07 |
郭梅鉛村長 |
現金600元 |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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110/04/07 |
將軍派出所 |
現金600元 |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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110/04/07 |
將軍消防分隊 |
現金600元 |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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110/04/26 |
歐中慨先生 |
現金1000元 |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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110/04/27 |
望安鄉民代表會 陳淑娟主席 |
現金2000元 |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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110/04/28 |
澎湖縣各級學校家長會長協會理事長 陳立堅 理事長 |
現金1000元 |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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